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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atkeville, Bahamas.
一、目的:为加强浙江明德书院廉政建设,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教、廉洁从业行为,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和工作氛围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适用范围:本制度适用于浙江明德书院全体工作人员。
三、廉政监督机构与职责
1.成立廉政监督小组:书院设立廉政监督小组,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,成员包括理事会代表、职工代表等。廉政监督小组负责对书院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。
2.主要职责:制定廉政监督工作计划和制度;监督检查书院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;受理对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投诉和举报;组织廉政教育活动;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和防控;对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等。
四、廉政教育
1.定期开展廉政培训: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廉政教育培训活动,邀请专家学者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为书院工作人员授课,学习党纪国法、廉政规定和典型案例,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。
2.开展廉政文化活动:通过在书院内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、张贴廉政标语、开展廉政征文比赛、廉政主题讲座等形式,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,使廉政理念深入人心。
3.个人自学:鼓励工作人员自主学习廉政知识,将廉政学习纳入个人年度学习计划,定期撰写学习心得,不断提高自身的廉政素养。
五、廉政风险防控
1.风险排查:各部门定期(每半年)对本部门业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,分析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环节和岗位,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。
2.防控措施: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,加强规范工作流程,明确工作职责,确保业务行公开透明、规范有序。例如,在项目服务、财务支出、物资采购等环节,实行专人负责、相互监督、集体决策制度,防止出现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。
六、监督检查与问责
1.日常监督检查:廉政监督小组通过定期检查、不定期抽查、明察暗访等方式,对书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、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2.专项监督检查: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书院实际工作情况,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,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及时整改。
3.问责处理:对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,一经查实,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,确保廉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。
浙江明德书院
2021年5月1日起执行